“黑名单”制度给失信纳税人戴上“紧箍咒”

发布时间:2020-07-15|来源:|专栏:失信黑名单

“终于从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上撤下来了。今后我们一定强化管理,珍惜企业信用。”大连某服装公司负责人孙先生在“黑名单”信用修复后深切感慨。

  原来这家公司一名业务人员为了高业绩让其他企业为其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稽查部门查处,并列入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在被列入“黑名单”期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通过对其经营状况的及时跟踪,未发现这家公司有其他涉税违法行为,于两年惩戒期满前主动为其介绍“黑名单”相关政策规定及撤出机制。

  自2019年1月1日国家新出台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施行以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不断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梳理工作流程,严格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审核、公布、上报及日常管理,并将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确保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已通过媒体、官方网站等向社会公布了“黑名单”企业300余户,包含税务机关在内的34个部门施行了28项联合惩戒,为失信纳税人戴上了处处受限的“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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