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须做诚信的表率

发布时间:2020-07-24|来源:|专栏:守信红名单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一个人的优秀品格,也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能够得以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的精髓所在。古人云:“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意为“诚”不仅是自然万物的本质和规律,而且是个人立身的根本和为人处世的基本法则。正所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也即是说,如果一个人不讲信义,实在不晓得他该怎么办!由此可见,诚信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个人唯有以诚信为本,才能立足社会,兴家立业,事业有成。将来,个人信用将成为公民的“脸卡”和“人生通行证”,直接影响每一个人的生活。

  言信行果是做人的准则和道德风范,更是对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孔子曾对子贡问政时讲:“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并表示一个政权可以“去兵”“去食”,但“民信”不能丢。步入新时代,良好的个人信誉不仅是一种道德修养,更能反映出社会的文明进步程度。作为党员干部,在百姓眼里就是代表着公权力,其诚信度不仅关系个人,还会影响人们对社会诚信的整体评价。所以,一定要坚持“其身正,不令而行”,时刻把言和行作为一个人的修养品德乃至为政标准,做到“知行合一,行胜于言”,坦坦荡荡,问心无愧。

  党员干部是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并处于民众与公共政策的中间执行环节。因此,党员干部的失信绝不可小觑。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其言谈举止在诸多社会领域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切记公正廉明、以身作则。党员干部如果不能带头诚实守信,就会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就会大打折扣,必将与群众形成一堵“离心墙”,甚至对执政水平造成恶劣影响。近年来,个别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一些失信于民的问题。比如,有的急功近利,用假政绩、假数字欺上瞒下,形式主义突出;有的口是心非、表里不一,台上振振有词,台下另搞一套,甚至“口言善、身行恶”,与自己的承诺简直就是背道而驰;有的对国家的惠民政策“雁过拔毛”“缺斤少两”等等。这些问题不亟待解决,就会影响党与人民的“鱼水”之情,长此以往还会破坏政治生态。

  一个失去信用的人,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人品基础,一名没有信誉的党员干部,不可能干出有益于党和人民的业绩。在现实生活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在个人信用上出问题,一个关键因素就在于缺乏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倘若“讲诚信的人能做官,不讲诚信的人也飞黄腾达”,那全社会还有谁愿意讲诚信呢?所以,只有建立完善好诚信评估体系和加强个人修养,让守信者畅通无阻、失信者举步维艰,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不言而信、坚守承诺、以誉进能。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将诚信记录作为党员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重要依据。将党员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形成信用档案,是尽量避免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有效提升党员干部诚信履职意识和诚信行政水平。把信用记录作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其优势有三:首先,可以有效约束党员干部的言行,使其在执行公务活动中“按规矩出牌”,力为公众作表率,推进全民讲诚信;其次,严格考核制度,有利于杜绝“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政绩观,不断净化政治生态;再次,可以为党员干部队伍“注入新鲜血液”提供直接依据,有利于进一步做好党员吸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可想而知,假如有党员干部做了不守诚信的事,将“污点”进入个人档案,以后在提拔晋升等方面必会受到影响,时刻提醒他们说话办事要慎重其事,诚心正意,民保于信,就可以推动更多的党员干部切切实实地做好党的工作,真心实意地当好人民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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