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枣营北里15号3层A302房产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2|来源:|专栏:公共资源交易

黑龙江天宇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安达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于2025年7月16日上午9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依据《拍卖法》对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枣营北里15号3层A302房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仅供参考,以现场看样为准!)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枣营北里15号3层A302房产,建筑面积约为135.76平方米,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伍佰壹拾叁万叁仟叁佰元整。

序号

标的名称

所在位置

建筑面积(约㎡)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竞价阶梯(元)

1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枣营北里15号3层A302室

北京市-朝阳

135.76

513.33

30

1000

 

二、瑕疵及相关说明

1.我单位在拍卖会前向竞买人充分展示了拍卖标的的现场实物、情况及资料,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拍卖。若竞买人做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接受拍卖标的一切现状、瑕疵。

2.报名成功后,视为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展示期间内,已对标的现状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咨询、自愿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认可已经就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等完成了充分的披露和说明,同时承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调查标的风险,在拍卖会前对标的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拍卖成交后不就标的的品质、价值、面积、用途等要求拍卖人及委托人承担担保责任,出现任何争议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拍卖成交后因产权过户应由买、卖双方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涉及办理多次过户,缴纳多次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欠缴的物业费、水费、电费、卫生费、取暖费及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房产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均由买受人承担。

5.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能否办理权属变更过户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委托人会配合其买受人依据该房产法院判决执行书将该房产产权过户给买受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由发证机关决定。

6.本次拍卖的标的用途以有关部门确认的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标的用途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7.本次拍卖的标的,委托人和拍卖人对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手续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竞买人须自行承担标的无法办理登记、变更手续的风险和责任。

8.本次拍卖只卖房产,不包括土地。买受人自行判断标的用途、价值和风险,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及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9.拍卖成交后,如遇标的所在城市规划改造或市政道路规划调整,致使买受人的标的于拍卖前在数量、适量、面积、品质等方面发生变化的;或者国家对标的进行征收征用,致使买受人的权益受到损失的,拍卖人与委托方对之不承担责任、风险、权利及义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本次拍卖会所拍卖的标的整体拍卖而非按面积单价拍卖,标的房产或不动产财产权利所涉及的具体位置、面积和建成年份是委托人提供的参考数据和情况了解,最终地址、面积和建成年份以相关部门确认的为准,但成交价款不受其地址及面积变化影响。

11.本次拍卖是以现状进行拍卖,会前提供的各项数据仅供参考,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2.第三人未经委托人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确认的对标的的改建扩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亦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竞买人应判断其导致的风险及自行解决由此导致的相关问题。

13.本次拍卖的财产权利是委托人依据拥有处分权的财产权利,该财产权利可能缺少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纳税凭证等其他相关证明,委托人及拍卖人对上述财产权利能否实现不承担保证责任,竞买人应自行判断风险、价值、并与成交后承担该财产权利不能实现的风险。拍卖人和委托人仅就标的的现状进行拍卖,不保证该财产权利项下的不动产能重新办理产权证明的登记或变更手续。

14.因拍卖公司属于中介服务机构,所拍卖房屋委托人承诺属委托人所有,如对房屋产权所属和确定房屋交付时间产生异议,拍卖会前请竞买人到委托人处认真了解,一旦竞买成功产生纠纷与拍卖人无关。

15.标的物所在地区存在有关房产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可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关政策以及国家关于房产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核查家庭购房资格。因违反限购规定导致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屋登记等手续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不能办理权属登记和权属变更的,将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三、拍卖时限

1.展样时间、地点:2025年7月5日至7月6日,标的物所在地。

2.拍卖方式:互联网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6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3.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15时、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17时,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或用户名登陆新版“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同时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4.拍卖时间:2025年7月16日上午9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公开拍卖。

5.确认书签署: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当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周六、日除外)下午15时前与黑龙江天宇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6.付款期限:拍卖成交当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周六、日除外)下午15时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5%的拍卖佣金和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项,在所有款项交齐后无息返还。

7.交款方式:

①成交款交纳账户名:安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923003010006686679;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达市支行。

②拍卖佣金交纳账户名称:黑龙江天宇拍卖有限公司;账号:0804620104002718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

四、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须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日操作并交纳。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竞买保证金、未足额支付竞买保证金或竞买保证金未汇至指定账户的,乙方不得参加竞买。

五、违约责任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构成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作为拍卖公司拍卖会支出费用转入至拍卖公司账户名称:黑龙江天宇拍卖有限公司;账号:0804620104002718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经委托方同意甲方有权再次拍卖标的。

2.若买受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成交价款的,即视为违约。如委托人拒绝买受人继续履行付款义务的,买受人所交包括保证金在内的各种款项不予退还,且竞买保证金作为拍卖公司拍卖会支出费用转入至拍卖公司账户名称:黑龙江天宇拍卖有限公司;账号:0804620104002718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同时拍卖人在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因拍卖标的是国有资产,因恶意竞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拍卖会后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3.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次拍卖会标的现状和瑕疵。乙方知晓一旦缴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参与拍卖的,须遵守拍卖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秩序,影响他人竞买,如不遵守拍卖秩序,破坏、阻挠拍卖的正常进行的,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报请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

七、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看样电话:13945694569      

拍卖公司报名咨询电话:17303600512   19917511587

 

 

黑龙江天宇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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